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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考试选调工作
(一)办事依据
抚州市人民政府《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市直政府系列行政事业单位人员选调(调配)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抚府发[2003]22号)。
(二)公开的内容、形式
1、有关选调条件和报考的办法、时间、地点等,通过新闻媒体发布考试公告或下发文件等形式公开;
2、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公开。在报名点张榜公开;
3、考试结果公开。在报名点张榜公开;
4、选调人员名单公开。确定录取人员名单,结果在报名点张榜公开;
5、选调程序公开。考试的相关程序通过新闻媒体或下发文件等形式公开。
(三)工作程序
1、报审计划。用人单位需要选调人员时,应先填写《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选调人员申报表》(见附件),并到市编委办开具核编通知单,然后向市人事局申报计划。市人事局定期审核各单位的选调计划,汇总后报市政府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制定工作方案。选调计划审批后,市人事局根据用人单位拟选调人员的工作岗位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3、发布公告。市人事局按选调范围要求向社会发布选调考试公告。
4、资格审查。市人事局会同各用人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参选人员。选调人数与参选人数之比不得少于1:2。
5、考试和考核。市人事局组织符合条件的参选对象参加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面试由人事局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参与)。尔后由市人事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并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核。
6、录取。根据考核结果,市人事局确定拟选调人员,报市政府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审定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责任科室:人才开发规划科
联系电话:8261825
发布时间:2007年9月12日15:6
信息类别: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抚州市人事局
发 布 人:抚州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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